一、行业资讯
1、《牙膏监督管理办法》12月开始实施
2023年12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制定的《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将开始实施。《办法》规定,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牙膏备案人应当在备案时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牙膏的功效宣称评价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等有关规定,保证功效宣称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2、我国口腔医师日均负担患者近7人,我国口腔医师岗位仍存在一定的缺口
2017-2020年,中国专科医院医师日均负担患者分别为6.1人、5.9人、5.9人和4.8人;其中口腔类专科医院医师日均负担患者7.0人、6.9人、7.1人和5.8人,均高于专科医院的整体水平,说明我国口腔医师岗位仍存在一定的缺口,现有口腔医师工作负担较重。此外,调研数据还显示,中国消费者倾向选择较为权威或医疗资质较好的口腔医疗机构,超7成消费者会选择口腔专科医院,超4成消费者会选择综合医院口腔科或连锁口腔机构。选择口腔医疗机构时,消费者考虑较多的因素有医生资质(68.2%)、医疗环境以及设备(59.6%)、服务态度(54.2%)和价格(50.5%)。
3、内蒙古: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
1月1日起,内蒙古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正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涵盖牙冠植入、口腔植骨、种植体植入等22个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其中,新设立包括“种植体植入费”在内的15项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停用22项现行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27项现行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用范围。管理方式由市场调节价管理转为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1月1日,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全区同步执行。
二、政策梳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印发了《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印发了《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印发了《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的有关要求。该《办法》从涉及的机构范围、备案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和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机制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对诊所备案管理工作的方式予以了明确。与此前版本相比,该《办法》在多项政策上放宽了限制。如,2019年备案制试点地区要求执业医师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而此次发布的《办法》中,明确为“个人设置诊所的,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对诊所面积也没有提出硬性要求,而是明确需提交“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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