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新型储能电站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9月23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新型储能电站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内接入10(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公用电网并对外提供服务的新型储能电站,从规划引导、项目备案、建设管理、并网运行等多方面做出规范。鼓励拓宽新型储能电站应用场景,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在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微电网、“多站合一”、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动新型储能电站融合应用。
【解读】
政策研究报告指出,这份关于广东省内新型储能电站的管理办法,旨在通过一系列规范和激励措施,促进新型储能电站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推动其在更广泛领域的应用,以增强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以下是对该办法的详细解读:
适用范围
电压等级:该办法特别针对接入10(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公用电网的新型储能电站,这些电站通常具有较大的储能容量和较高的技术要求,对于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具有重要影响。
服务性质:规定对象为对外提供服务的新型储能电站,即这些电站不仅用于自我消费,还参与到电力市场的供应中,为电网提供调峰、调频、黑启动等辅助服务。
规范内容
规划引导:办法强调了在储能电站建设前应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确保电站的布局、规模和技术方案符合区域电力发展规划和能源转型目标。
项目备案:明确了项目备案的流程和要求,要求项目方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审核后方可开工建设,以保障项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建设管理:对储能电站的建设过程进行了严格管理,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电站的建设质量和使用安全。
并网运行:规定了储能电站并网运行的技术标准、调度管理和市场机制等方面的内容,以保障电站能够顺利接入电网并稳定运行。
鼓励措施
拓宽应用场景:鼓励将新型储能电站应用于更多领域,如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微电网、“多站合一”、新型基础设施等,以发挥储能电站的多元化价值和作用。
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灵活选择储能电站的建设方式和应用场景,以实现储能电站的最优化配置和效益最大化。
意义与影响
促进储能产业发展:该办法的出台为广东省内新型储能电站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有助于推动储能产业的快速发展和规模化应用。
增强电力系统稳定性:通过拓宽储能电站的应用场景和提高其并网运行水平,有助于增强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提高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推动能源转型:新型储能电站作为能源转型的重要支撑技术之一,其发展和应用对于推动广东省乃至全国的能源转型和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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